自我效能理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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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效能美国心理学家 班杜拉 在 1977 年提出来的。(自我效能(self-etficacy)指个体对自己组织、执行某特定行为并达到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主观判断。即个体对自己有能力控制内、外因素而成功采纳健康行为并取得期望结果的自信心、自我控制能力。自我效能是类行为动机健康和个体成就的基础,是决定人们能否产生行为动机和产生行为的个重要因素。因为只有人们相信他们的行动能够导致预期结果,才愿意付出行动,否则人们在面对难时就不会有太强的动机也不愿长期坚持。自我效能高的人,更有可能采纳所建议的有益于健康的行为。

自我效能可以通过以下 4种途径产生和提高。

①自己成功完成过某行为:一次成功能帮助人们增加其对熟练掌握某一行为的期望值,是表明自己有能力执行该行为的最有力的证据;

②他人间接的经验:看到别人成功完成了某行为并且结果良好,而增强了自己通过努力和坚持也可以完成该行为的自信心;

③口头劝说:通过别人的劝说和成功经历的介绍,对自己执行某行为的自信增加;

④情感激发:焦虑、紧张、情绪低落等不良情绪会影响人们对自己能力的判断,因此,可通过一些手段消除不良情绪,激发积极的情感,从而提高人们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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